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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伏电价风云 十六年变革迎来关键一跃?

2025年02月17日 22:17

  2月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一纸文件宣布我国新能源结束了“固定电价”时代,全面进入电价市场化发展时期。

  回溯历史,电价政策的变迁也代表着行业发展进程。自2008年商业化电站启幕后,我国历经固定电价、标杆电价、指导电价+竞争电价,再到平价上网及全面市场化多个时期,十余年间,光伏上网电价从4元/kWh到平价、低价,甚至完全由市场主导。

2月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,明确所有新能源项目全电量入市,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,新老项目分类实施,全面拥抱市场虽早已是预料之中,但还是极大的挑动着市场的敏感神经。

各方极为关注还是本次变革引入的机制电价概念,根据政策,新能源入市交易后,同步在市场外建立差价结算机制,按照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实行“多退少补”,即当市场价低于机制电价,电网企业补差价,反之则扣除高出部分,电网企业开展差价结算的费用则来源于当地系统运行费用。

目前业内对于机制电价结算方法众说纷纭,而对于项目能否获得差额补贴,有人士认为这要取决于当地电力市场实际情况。

那么机制电价是如何确定的,新增项目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、不高于竞价上限,对存量项目而言,机制电价则按照当地现行价格执行,但不得高于燃煤基准价,同时要求存量项目每年确定执行机制电量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,并鼓励主动参与市场竞争。

事实上,机制电价可以理解为稳定投资与深化改革间的一种平衡手段,相当于一种“保险”,其核心目的是在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的同时,通过差额结算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缓冲,使新能源全面拥抱市场化初期能够实现“软着陆”,避免因市场价格波动导致企业收益大幅下降。

当然,政策具有一定时效性,政策对新能源全面入市的“呵护”,对于企业全面参与市场化改革具有一定积极保护作用,但具体执行情况,还要看各地接下来下来的具体政策。

光伏等新能源全面入市,公平承担系统调节成本,意味着行业已经走向成熟,从长期来看,市场机制将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、电网规划协同发展,将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提供有力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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